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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政协界别调整,增设第18个界别“环境资源界”
发布日期:2023-03-17字体:[ ]

区政协二届六次常委会议上,政协第二届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环境资源界别正式诞生!

界别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界别设置随国家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不断调整完善。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的意见》(浙委办【2023】6号)提出,优化界别设置,增强界别代表性,各地可根据实际设置环境资源界别。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转变,上虞区政协主动顺应时代之变,积极探索以“专委会主建、界别主抓”为核心的统分结合工作模式,在绍兴市范围内率先设立环境资源界别,这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本质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政协章程》及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有利于环境资源专业或行业背景的委员,在全面建设“青春之城”大场景中更好地发挥专长、履行职责。

今年全国两会上,环境资源界别首次亮相,这是全国政协自1993年增设经济界别以来,首次增加新的界别。设立环境资源界别,可以更好地围绕资源环境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加强民主监督,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集聚众智、汇聚众力。据全国政协相关人员介绍,环境资源界别的设立,将为新一届全国政协注入新的动力、凝聚新的力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

区政协二届委员规模为294名,实际安排286名,预留8名,设置委员界别17个,分别为:中共界别、无党派界别、总工会界别、妇联界别、共青团界别、工商联界别、科技界别、社科界别、经济界别、农业界别、教体界别、医卫界别、文化界别、社保界别、民宗界别、三胞眷属界别、特邀界别。增设“环境资源界”以后,区政协二届委员会委员界别增加至18个,实际委员总人数仍为286名。

(赵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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