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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3-16字体:[ ]

(2023年3月10日政协第二届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调整设置为:提案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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