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资讯>委员建言

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9-28字体:[ ]

戴亚惠 委员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深入,2013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整合。民政部和卫生部也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作为医疗卫生改革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    加快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

从需求面来看,截止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4000多万人,而且老龄化,高龄化,失能化趋势还将更加明显。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发现,我国近半数老年人患有各种慢性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耗费了近30%的医疗总费用,老年人所消耗的卫生资源费用是全部人口平均的1.9倍。以绍兴市上虞区为例,2016年底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16.85万余人,占总人数的23.38%,远高于全国的16%和浙江省20.2%平均值,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24785人,可见老年人对医疗服务资源有着巨大的需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定位,更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构建相应的医疗服务,提升老年人晚年的品质生活。

 二、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打破部门界限,进行顶层设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涉及到民政、卫生、社保、财政等多个部门的职能,涉及到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相关部门打破条块分割,消除部门界限,加强横向联系,成立“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对相关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扶持政策。同时制定和完善统一,具有可操作性的设施标准、机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医疗护理行为,保障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

2.整合“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现有资源。要夯实乡镇基层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日间托管中心的卫生服务基础,充分发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在医养结合养老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议每个基层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开设老年科,基层医疗机构核定的床位一半要转化为老年康复床位,增设医疗服务流动车,能为居家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上门的优质医疗资源。养老机构要与区人民医院、邻近的基层卫生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内设医务室,要提供医疗支持,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建议开通门诊医保和住院医保,解决区人民医院的床位紧张压力和老年人支付水平低的困难。

3.加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当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短缺的严峻现实,需要加强对现有的护理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同时要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在待遇方面,建立与之劳动付出匹配的薪酬制度。在职业发展上,要确保“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纯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在科研课题、继续教育、职称评定享受同等待遇,多委培招考一些老年护理专业人才。也要鼓励并吸纳愿意发挥余热的健康老年人从事老年护理服务,并通过服务积分换取未来服务的方式给予回馈,从而形成老年群体内部良性自我服务机制。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