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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名政协委员促进提案办理”督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1字体:[ ]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百名政协委员促进提案办理”督查活动的通知

虞政协办〔2018〕12号

 区直有关部门、区政协各委室

为贯彻落实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和区政府“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促进提案成果转化,根据区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百名政协委员促进提案办理”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案涉及的相关内容:

1.关于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建议(区金融办主办)

涉及提案:047、048、049号提案。

2.关于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有关建议(区人社局主办)

涉及提案:063、118、126号提案。

3.关于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区建设局主办)

涉及提案:210、212、214号提案。

4.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区农林局主办)

涉及提案:038、039号提案。

5.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区卫计局主办)

涉及提案:060、160、169、170号提案。

6.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建议(区旅游局主办)

涉及提案:003、029、032号提案。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27日—31日。

三、督查方法

督查活动共分6个小组,分别由区政协领导带队,区政协各委室协调,采取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协商讨论等方式进行。邀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提案人、提案委成员、部分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督查。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明确责任。相关的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共同参与。整个活动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总协调,区府办有关领导密切配合,区政协各委室牵头联系、组织开展督查的相关工作,确保督查活动如期进行。

2.认真作好准备。各主办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根据活动安排和提案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定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梳理分析,抓紧办理落实,提前做好情况汇报材料、实地视察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督查活动顺利开展。

3.提高督查实效。各主办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对相关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再分析研究,再深入办理。对提案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应采取措施尽快予以落实,近期无法解决的,应明确工作目标,提出解决方案,创造条件抓好落实。

4.搞好总结反馈。各督查小组要根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督查工作小结,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汇总各组督查意见后送区政府督查室。区级有关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督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略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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