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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切实加强餐饮污染治理
发布日期:2017-09-06字体:[ ]

王德云  委员

 

“民以食为天”,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餐饮市场表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但由于中式餐饮的固有特点和人们就餐方式的文化特性,餐饮污染问题越来越突显。由此,绍兴市人大在2016年11月1日实施的《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综观我区城乡现实情况,几乎没有单独设置的餐饮规划区或适合餐饮业设置的商业用房,更多的餐饮业存在于多个商业街区、住宅区楼下商业用房和小区周边,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不断上升的居民餐饮消费需求与严格的大气环境治理要求相对立的局面。

据统计,我区目前持有合法证照的餐饮单位已达2541家(其中特大型餐馆4家,大型餐馆42家,中型餐馆197家,小型餐馆及其他餐饮单位1948家,学校食堂106家,托幼机构食堂7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36家)。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餐饮业布满了大街小巷,城区已有近千家。城区餐饮业绝大多数处于繁华地段和居民集聚区、主要街道上,甚至胡同小巷里。凡是流动人口多或者居民相对集中的地方都有餐饮业,呈现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的“市井餐饮”特征,所造成的油烟、噪声、污水、恶臭、垃圾等污染,严重扰民并污染环境,已成为当前环境污染问题投诉的重点和热点。我认为,主要成因还在于我们的城市规划和管理出现了重大的失误。首先是城市规划的滞后。餐饮业作为群众生活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需求而存在,但城市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几乎很少考虑到这项需求的规划设置。规划细节的缺失,导致城区餐饮业整治处于尴尬局面。其次是功能设置的缺损。多年来,不管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扩建,到处建成的所谓商住楼,也就是大街或马路两旁临街一层二层是商铺营业房,二层以上是办公用房或公寓。如此,只要底层有一家餐饮店,必然污染一大片,楼上住户深受其害。我区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也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展协调,但效果始终不明显。再次是餐饮行业特点及业主素质不高。由于中式烹调方法主要是炒、煎、烤、烩、铁扒等,烧制菜肴的过程多伴有油烟味、辛辣味和其他异味,如果没有设备设施及时处理,异常气味必然会四处飘散。从另一角度看,餐饮业本身就是竞争充分行业,具有创业成本低、市场容量大的特点,业主更换频繁,素质普遍不高。

为此,就治理餐饮业污染提出五点建议:

1.合理规划,建立餐饮集中区。从规划入手是堵疏结合,从源头上防止餐饮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规划部门应完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中的餐饮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划定相对集中的餐饮业集中区,把分散的、扰民严重的餐饮业搬迁到集中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

2.新建小区要合理设置包括餐饮在内的综合服务区。在城市开发建设时,应从方便居民生活、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符合环保要求出发,各功能住宅小区规划出一定区域,作为餐饮业的经营场所,专门用于餐饮经营。这样,小区或单位建成后,即可对号入座,避免日后的餐饮业因先天不足而难以有效的污染治理。

3.商业建筑物设计要全面优化。建议建设商业街区或广场时,餐饮业宜相对集中,并统一设计和建设排烟管道、污水处理设施、油烟净化设施、噪声防治设施,明确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和维护(或预留)。这样有利于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有效性和集中治污能力,避免分散管理和降低运维成本。如城北时代广场的餐饮一条街整治,是一个教训。

4.旧城老区要因地制宜、整治配套。针对老城区及老小区没有餐饮用房规划、住宅楼紧密相连,但民众又有餐饮需求的现状,各乡镇、街道要整合资源,提供一定的经营性用房,统一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污染处理设施,引导小餐饮(早餐、小吃)经营户入驻经营、合作办店;另一方面学习杭州经验办好美食街,对城区万和城东南侧的马路或者德盛路进行全面改造,配套做好水、电、气的供应以及排污设施,开办夜宵市场。

5.规划信息公开,避免盲目投资损失。对餐饮业禁建区应对公众公开,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时须公开和公告购房者餐饮业禁建区的信息,并在租(售)合同中明确和强调餐饮的要求。对于餐饮业禁建区开发商或政府应在商业用房(商业街、区)附件明显处设置永久性公告牌,告知此项要求。通过信息公开,使开发商、购房者和租房者都能了解商业房的用途,避免造成相关损失和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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