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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 改善生活环境
全力以赴打好垃圾分类处理持久战
发布日期:2018-03-09字体:[ ]

农业界别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制约因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一定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将垃圾转变成公共资源,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不仅可以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而且还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上虞自2015年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达到生活垃圾(年近33万吨)分类城区98.2%、农村64%的覆盖率,工作成效十分明显。但与“品质之城”的建设要求相比,要实现居民垃圾分类为自觉行动,还需要政府持之以恒的加以引导和支持。

 首先,要在垃圾源头控制总量。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要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全社会要推广使用菜篮子、米袋子可循环利用的日常品,限制塑料袋使用,减少“白色”污染物。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尽可能在源头上先行一步控制垃圾产生。

 其次,要对垃圾分类奖勤罚懒。要做好垃圾分类这项“新动作”,就要“推拉”结合,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开展资源化处置垃圾的氛围。所谓“推”,就是要加强宣传。要根据不同层面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升干部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支持率和参与性。对在城区市民群众层面,充分发挥社区(居委)、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单位和组织在做好小区及居民日常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采取上门宣传教育、居民互相监督等形式,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推动工作落实。对在农村村民层面,着重抓好村民环境意识提升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逐步改变生活垃圾传统处理方式,促进村民养成分类习惯。同时在社会面上,可以充分利用公共宣传平台,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垃圾分类专题片等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形式,加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居民群众了解资源化处置垃圾的重大意义,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列;可以从最容易受教育的孩子抓起,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进校园,以树立孩子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带动、监督家长的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所谓“拉”,就是要建立奖勤罚懒制度。要研制出台《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和绿色单位的评选实施办法》,树立典型,对示范小区、示范村、绿色单位进行资金奖励,以“示范小区”、“示范村”、“绿色单位”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区、农村、企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对居民可以推行绿色账户、电子积分等激励机制,对按要求进行分类的居民家庭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在城区的居民还可以兑减小区物业管理费。对垃圾分类不到位或未实行垃圾分类的村、小区、企业实行通报制度,特别是对企业,在通报的基础上还要记录企业管理信誉系统,促使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同时要积极探索垃圾收费制度,谁污染谁出钱治理,试点先行,面上推开,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有钱办事问题。

 再次,要建网络健全收集系统。在农村,以生活垃圾上门集中收集、逐步减少集中投放点为工作要求,建立“三次分拣”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即先由农户按“两分法”(可烂不可烂垃圾)进行分类,再由村保洁员负责定时上门收集并按“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最后进入处置站或中转站后由进仓管理员进行三次分拣。在城区,以小区为单位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按“四分法”进行收集,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利用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分选中心,在分选中心内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分类处置,其他垃圾分别进入各自的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系统。条件成熟的,可引入社会资源推行特许经营。

 最后,要使分门别类物尽其用。在分类利用方面,区政府要出台一定的奖励措施进行鼓励。可回收利用垃圾可由区供销社废品回收公司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收运,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既减少污染,又节省资源;餐厨等可腐烂垃圾要以乡镇为单位根据垃圾量的大小,分区块设立集中处理点,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生产有机肥料;有害垃圾由区环卫部门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置点(储存点),再进行特殊安全处理;其它垃圾按原收运体系进行直收直运后进行焚烧或填埋。对建筑垃圾,各乡镇可设临时堆放点,有需要时可以作为渣土回填,有效缓解现今控制矿山开采导致塘渣缺乏状况,同时也可减少矿山开采量,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地球权益的托管人,垃圾分类是一项关键民生小事,我们必须以负责任的心态更加积极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构建全过程、多环节的垃圾分类工作体制,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促使居民和单位从被动接受、监督实行,逐步成为自觉行为,社会文明程度将得到提高,促进上虞“品质之城”建设的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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