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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联系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7字体:[ ]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联系

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制度》的通知

虞政协办〔2017〕8号

 

本会各单位:

《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联系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制度》已经区政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专委会联系

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各专委会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与界别、乡镇(街道)工委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服务,经研究,决定完善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各专委会联系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制度。具体如下:

一、政协各室、委对口联系的界别和乡镇(街道)工委

1.办公室联系中共、特邀人士界别和东关街道工委、谢塘镇工委、盖北镇工委。

2.研究室联系无党派、共青团界别和梁湖镇工委、永和镇工委、驿亭镇工委。

3.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联系妇女联合会、社保福利界别和下管镇工委、崧厦镇工委、沥海镇工委。

4.财政经济和科技委员会联系经济界别和丰惠镇工委、曹娥街道工委、岭南乡工委。

5.城建交通和环境资源委员会联系科技、农业界别和丁宅乡工委、章镇镇工委、陈溪乡工委。

6.教育体育和文化文史委员会联系教育体育、文化新闻界别和小越镇工委。

7.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联系三胞眷属、民族宗教界别和道墟镇工委、长塘镇工委。

8.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委员会联系社会科学、医药卫生界别和百官街道工委。

9.委员工作委员会联系总工会、工商联界别和上浦镇工委、汤浦镇工委。

二、政协各室、委对口联系的主要职责

1.政协各室、委要指导所联系的界别和乡镇(街道)工委开展学习培训、调研视察、联络联谊等活动。各委、室负责人原则上每季度需指导并参加联系界别或乡镇(街道)工委的1次活动。

2.政协各室、委要协助所联系的界别和乡镇(街道)工委做好有关提案撰写、社情民意反映、文史资料收集、活动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各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及其委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3.政协各室、委在组织活动时,要视情邀请所联系界别和乡镇(街道)工委的相关委员参加;在开展工作时,可与所联系的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共同组织,以充分发挥界别和乡镇(街道)工委的优势。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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