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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社情民意反映质量促进委员履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9-08字体:[ ]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

关于提升社情民意反映质量

促进委员履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

(2017年4月5日区政协一届二次主席会议通过)

虞政协〔2017〕12号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也是政协委员履职常态化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政协和浙江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总体要求

围绕发展大局,发挥政协优势,注重社情民意的反映质量和办理实效,更好地服务党政决策、服务人民群众。

1.坚持服务发展与服务民生相统一。紧扣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围绕党政决策需求,强化民意通道功能,积极反映“党委政府需要了解”和“需要党委政府了解”的社情民意。

2.坚持反映问题与资政建言相结合。既要敢于反映现实问题,又要善于提出解决对策。注重发挥政协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充分体现社情民意反映的资政价值。

3.坚持快速反应与跟踪问效相衔接。减少环节,讲究时效,对有关社会热点问题和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社情民意,做到快收集、快编报、快反映。加大社情民意反映的办理力度,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跟踪问效,促进委员履职成果的转化落实。

二、着力增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整体合力

整合各方力量,发挥优势作用,努力形成主体突出、基础扎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1.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以下简称“委室”)、各界别和乡镇街道工委要为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创造有利条件,激发建言热情,提高建言水平。通过组织调研走访、界别活动、学习培训、新媒体交流等形式,为委员知情明政提供条件。要把反映社情民意情况作为委员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反映1条以上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

2.充分发挥委室、界别、乡镇街道工委的主抓作用。各委室、界别、乡镇街道工委要把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在组织调研、视察、会议等活动时,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要明确各自责任,落实“全覆盖”要求,加强沟通联络,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引导发动工作。要全面实施年度达标考核,重点抓好全年基本任务的分解落实。

3.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员的骨干作用。要健全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通过学习交流、组织培训、工作例会等形式,引导和督促信息员钻研业务、提升水平;通过列席会议、阅读文件、参与活动等手段,为其建言献策创造有利条件。信息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发挥好主力军作用。要聘请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同志作为区政协的特邀信息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对信息员和特邀信息员实行“零报送”淘汰制,根据履职表现及时作出调整。

三、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机制

着眼长效管理,逐步探索建立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为委员履职常态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质量保障机制。充分利用省政协信息直报点优势,主动对接,策划研判,及时了解党政决策需求,研究策划收集报送的重点选题,通过每季一次发布信息征集要目和专题征集、网上征集、定向征集等形式,拓宽民意收集渠道。每季一次组织相关委员和骨干力量开展走访调研、座谈交流、联合攻关等活动,集思广益,对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双月一次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民情分析会,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2.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办理落实机制。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政协社情民意反映的工作规则》的要求抓好落实。围绕党政领导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社情民意,通过召开办理落实情况汇报会、主席会议专题视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督查、下发“续办意见”跟踪问效等形式,促进反映问题的解决。对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用、处理、批示和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反映者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健全全程协商、定期督查、限时答复的办理机制,规范程序,提升质量,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委员满意、部门满意的良好效果。

3.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编审报送机制。完善上报、专送、转办“三位一体”的反映处理机制,对具有普遍性的社情民意信息,按信息直报点的要求同时报送省、绍兴市政协;对涉及本级的社情民意反映,报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或直送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严格审核签发程序,《社情民意反映》统一由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核、分管副主席签发,必要时请主席签发,并留档备查。注重成果转化的跟踪反馈,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密切与上级政协的联系。主动适应“互联网+”新方式,探索网络议政、媒体联动等手段,保证社情民意反映的快捷畅通。

4.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考核机制。注重正面引导,强化考核评比,更好地调动各方面做好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评选标准,加大激励力度,对各委室、界别、乡镇街道工委实行分类达标、量化考核,设定年度基本任务,未完成年度基本分的,不能评为先进;对反映实绩显著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健全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大会表彰等制度,有效激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持续动力。

 

附件:上虞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考核评比办法.doc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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