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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界别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字体:[ ]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界别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虞政协办〔2017〕15号

 

区政协各界别,各委室:

《政协绍兴市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界别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界别工作考核办法

 

人民政协是由界别组成的。为进一步体现界别特色、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和《政协上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试行)》(市政协〔2008〕9号),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要求

1.开展集体学习。组织本界别委员进行政治理论、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知识和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等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传达学习区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每年以界别为单位组织专题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

2.开展调研视察。各界别要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每年开展调研或视察不少于1次。在此基础上以界别名义积极撰写大会发言、提交集体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3.开展界别活动。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参加由区政协牵头的“界别活动周”活动和区政协各委室牵头的有关活动。同时根据各界别自身特点和优势,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个性化的界别活动,打造界别特色。

4.联系服务群众。多渠道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了解群众需求,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捐资助学、送医下乡、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等公益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二、服务保障

1.加强工作统筹。区政协委员工委负责统筹协调界别活动(包括学习、调研、服务等,下同)的开展,组织召开界别召集人季度例会,促进各界别之间的工作交流。各委室主任负责指导并参加所联系的界别活动,界别活动完成后次日应将活动情况以表格形式(见附表)报委员工委。

2.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委员服务日”制度,明确每半年最后一个星期六为委员服务日,各界别组织委员轮流开展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系列活动(包括参与中心工作、收集社情民意、为民做好事等)。区政协办公室每年按界别委员人数,确定年度界别活动经费,明确经费用途,实行专款专用,为开展界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宣传报道。各界别须在活动结束次日前将活动情况以信息形式报委员工委,相关信息将在上虞政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刊登,以进一步营造界别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考核措施

1.组织评选先进界别。按照一定比例开展先进界别评比工作,在区政协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彰。

2.对界别工作成绩突出的召集人或委员,年度履职考评时视情进行加分,并作为优秀委员评选的内容之一。

 

附:界别活动情况表.doc

政协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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